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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 357-2015 圍護結構傳熱系數現場檢測技術規(guī)程
總則
為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技術經濟政策,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確保質量,規(guī)范建筑圍護結構傳熱系數的現場檢測,制定本規(guī)程。
本規(guī)程適用于現場采用熱流計法和熱箱法檢測建筑不透明圍護結構的傳熱系數。
圍護結構傳熱系數現場檢測除應符合本規(guī)程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術語和符號
術語
構件 element
建筑圍護結構的組成單元,包括墻、屋頂、樓板、窗戶、樓梯等。
熱流計 heat flow meter
測量建筑構件熱流密度的傳感器,輸出的電信號是熱流密度的函數。本規(guī)程所指熱流計為溫度梯度型熱流計。
熱流計法 method of heat flow meter
采用熱流計及溫度傳感幫測量通過構件的熱流密度和表面溫度,通過計算得到被測部位傳熱系數的測試方法。
熱箱儀 hot box
現場測量構件傳導熱阻的一種裝置,由計盤熱箱與顯示儀表組成。
環(huán)境箱 environment box
在圍護結構兩側形成溫差,以滿足傳熱系數現場檢測溫差要求的箱體。
熱箱法 method of hot box
采用熱箱儀測量熱箱的發(fā)熱量及表面溫度,通過計算得到被測部位傳熱系數的測試方法。
期間核查 intermediate checks
為保持對檢測儀器設備校準狀態(tài)的可信度,在兩次檢定之間對儀器設備進行的核查。
蓄熱修正熱容 thermal mass factor
消除周期性熱作用下構件蓄熱對熱流密度的影響而對其測試值進行修正的熱容。蓄熱修正熱容包括內、外蓄熱修正熱容。
均質材料 homogeneous material
具有均勻的密度和組分,其熱工性能與內部位置、方向無關的材料。
非均質材料 heterogeneous material
組成不均勻,其熱工性能與內部位置、方向有關的材料。
輕質構件 light elements
單位面積熱容量小于20kJ/(m2•K)的構件。
重質構件 heavier elements
單位面積熱容量大于等于20kJ/(m2•K)的構件。
質量含濕率 moisture content mass by mass
可蒸發(fā)水的質量與材料質量之比。
檢測儀器
溫度傳感器
圍護結構傳熱系數宜采用熱電偶、鉑電阻、半導體等類型溫度傳感器進行測試。
圍護結構表面溫度宜選用表面式溫度傳感器進行測量。
溫度傳感器應符合現行行業(yè)標準《溫度傳感幫系列型譜》JB/T 7486、《氣象用鈾電阻溫度傳感器》QX/T 24 的有關規(guī)定,且溫度傳感器應進行定期檢定,檢定周期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溫度傳感器的精度不應低于0.3K,且在2次檢定之間應進行期間核查,核查方法應符合本規(guī)程附錄A第A.1節(jié)的規(guī)定。
熱流計
熱流計應符合現行行業(yè)標準《建筑用熱流計》JG/T 3016 的有關規(guī)定,且應定期進行標定,標定周期不應大于3年。
熱流計測量不確定度不應大于5% 。
熱流計表面的輻射系數宜與受檢表面的接近,否則受檢表面宜作表面處理。
熱流計在2次標定之間應進行期間核查,核查周期為1年,核查方法應符合本規(guī)程附錄A第A.2節(jié)的規(guī)定。
當使用范圍內核查的標定值變化大于2%時,應對熱流計標定值進行校正。
測試
一般規(guī)定
熱流計法
檢測區(qū)域不應小于1.2m×1.2m。
檢測期間圍護結構內外表面溫差不宜小于10K。
熱流計和溫度傳感器的安裝區(qū)域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采用紅外熱像儀對待測部位進行測試,選取表面溫度分布溫差不應大于0.5K的區(qū)域;
2 被測部位應避開熱源或冷源及通風氣流的影響,宜避免雨雪侵襲;
3 熱流計宜布置在溫度穩(wěn)定的環(huán)境一側,有保溫層時,熱流計宜布置在保溫層一側;
4 熱流計不應安裝在金屬飾面上。
熱流計和溫度傳感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熱流計應直接安裝在受檢圍護結構的表面上,且應與表面*接觸;
2 表面溫度傳感器應靠近熱流計安裝,另一側表面溫度傳感器應在相對應的位置安裝,溫度傳感器連同不應小于100mm長的引線應與受檢表面緊密接觸。
傳感器布置數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待檢區(qū)域應至少布置3個熱流計;
2 每個熱流計應布置不少于1個表面溫度傳感器,對應另一側應布置與之數量等同的表面溫度傳感器。
檢測期間,應定時記錄室內外空氣溫度、內外表面溫度和熱流密度,采樣間隔不宜大于1min,記錄時間間隔不應大于5min。
對輕質構件,宜取日落后1h到日出前的數據,在連續(xù)三個夜間數據得到的熱阻相差不大于±5%時,可結束測試。
對重質構件,測試結束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 傳熱穩(wěn)定后,采用動態(tài)分析法數據處理的測試時間應超過72h,采用算術平均法數據處理的測試時間應超過96h;
2 測試結束時得到的熱阻值與24h前得到的熱阻值偏差不應超過5%;
3 檢測期間內首先INT(2×d/3)天內與后一個同樣長的天數內熱阻的計算值相差不應大于5%。
檢測期間,應采取措施使室內空氣溫度波動小于1K。
京都電子KEM 多通道熱流計 HFM-GP10
京都電子KEM 熱流計-熱流傳感器